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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标准引领纺织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 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 科技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编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贯彻落实党中央《建议》明确的主要目标,《纲要(草案)》细化提出20项主要指标。
围绕增长、结构、效率提出3项指标。其中,综合考虑国内外形势和各方面因素,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各年度视情提出,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20年翻一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打好基础。
其中,充分考虑研发投入增长趋势和企业投入能力,提出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与“十四五”规划目标保持一致,确保研发投入力度不减。
为更好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针对性提出就业、收入、教育、医疗、健康、“一老一小”等7项指标。
其中,根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累计降低17%,继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纲要(草案)》分领域阐述了“十五五”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突出体现四个方面。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纲要(草案)》强调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着眼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着眼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2.5%。
着眼建设美丽中国,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确保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纲要(草案)》着眼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大力提振消费,促进居民消费率明显提高,扩大有效投资。
着眼充分释放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着眼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加快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
《纲要(草案)》着眼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3%;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着眼缩小区域差距和城乡差别,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着眼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升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纲要(草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眼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多项任务举措。
增强粮食、能源资源等供给保障能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45万亿斤左右,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
围绕推动“十五五”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统筹考虑战略性、牵引性和连续性,《纲要(草案)》提出6方面109项重大工程。
围绕产业基础能力和竞争力提升、新产业新赛道培育发展、前沿科技攻关、创新基础能力提升提出28项工程。
围绕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新型能源体系、新型基础设施、对外开放平台等提出23项工程。
围绕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健康中国建设、优化“一老一小”服务、社会关爱服务提出25项工程。
这些重大工程兼顾当前和长远,既涉及“硬投资”也包含“软建设”。我们将注重以政府投资带动社会力量参与,更好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强基础、补短板、增后劲等重要作用。(来源: 中国政府网 )
《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沈丹阳,《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陈昌盛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并答记者问。
二是突出改革创新。比如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零基预算改革、分类推进高校改革等等。“改革”和“创新”这两个词在全文出现了75次,是今年《报告》的高频词。
三是突出民生为大。今年的《报告》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提出的举措更加聚焦群众关切,比如强调财政更加注重支持保障民生、制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
四是突出务实可操作。《报告》部署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都是经过充分论证后提出的,讲求积极务实、可操作、能落地。比如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提高民生补助标准、把常态化帮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实施等。《报告》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今年的经济增长目标实际上是两句线%、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这个“两句话的目标”综合考虑了国内经济运行和外部环境变化,兼顾了需要与可能,是一个“既跳起来摸高、又稳得住步伐”的积极务实的目标。区间目标,既为应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留有空间,也有利于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增长目标,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精力聚焦到高质量发展上来。这个“两句话的目标”包含“在实际工作中努力争取更好结果”,展现了积极进取的目标导向和政策取向。
一是力度和规模比较大。今年赤字率延续了4%左右,是历史上比较高的水平,赤字规模增加2300亿元。新增政府债务总规模达到了11.89万亿元,创历史新高。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首次达到30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万亿元。这些都体现了财政政策的更加积极。货币政策也延续了适度宽松的取向,强调要用好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还要加力扩围实施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
二是更加注重精准有效。财政政策方面,特别强调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要把一些低效、花得不好的钱调出来,花到更有用的地方去。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把更多财政资金用于提振消费、投资于人、保障民生等方面。货币政策也将优化结构性政策工具,强化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方面。
三是突出政策创新。不光是政策工具的创新,也强调政策组合的创新。比如新创设了1000亿元的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金融协同作用,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面,支持民间投资和扩消费。
“加法”,就是要在需求侧通过增加收入来扩大需求、在供给侧增加优质产品和优质服务供给。今年第一次提出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计划,准备在促进低收入群体增收、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薪酬和社保制度等方面推出一批政策措施。这个目的就是要让更多居民的“钱袋子”鼓起来,从根本上提升消费能力。
“减法”,就是要减轻居民的“后顾之忧”,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比如,今年将加大在医疗、养老、生育养育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提高医保补助标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等。
“乘法”,就是通过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发挥乘数效应,更好带动居民消费。今年还新创设了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优化实施的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扩大了支持领域,提高了贴息上限,将让更多消费者更有获得感。
“除法”就是要破除壁垒、清除障碍,进一步清理各类消费限制性措施,畅通消费循环。比如,针对消费市场中存在的隐性壁垒进行分类施策,简化促销活动的审批流程;在一些城市进一步放宽车辆购买限制、增发购车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临街商铺进行外摆经营,等等。
在教育方面,《报告》围绕提升教育公平与质量,对各学段、各类型的教育工作都作出安排。关于学前教育,今年将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政策,并将大幅度增长37.8%的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安排资金。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增加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具体来说,就是对人口持续净流入的县城和中心城区,将分年度规划建设一批普通高中;对学位缺口临时紧张的地区,将优先改扩建已有教学楼、学生宿舍和食堂。
在医疗方面,《报告》提出了很多支持举措。比如,加强基层用药衔接,就是要完善基本药物目录,优化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和用药衔接渠道,让群众在家门口用药更方便。再比如,《报告》连续第3年对支持创新药发展作出了部署,今年将强化全链条支持政策协同,进一步解决创新药“入院难”等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的需求。
在社会保障方面,《报告》提出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1.8亿多的老年人。中央财政将安排1.25万亿元补助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针对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不足的问题,今年的《报告》提出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今年将实现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同时把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这3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到试点范围,这将使更多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等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得到保障。
总量上突出扩规模。今年要参加到新的就业岗位的群体大概有2000万的规模,新增岗位需要1200万左右。要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
结构上重点是促匹配。加强教育培训。今年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规模力争超过1000万人次。优化高校学科设置,使学科专业更好适应实际需要。积极推动从中介制向员工制发展,让家政服务人员成为正式员工,税收优惠、培训补贴等方面的政策都会加大力度。
群体上突出年轻人。今年高校毕业生再创新高,预计达到1270万人,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年轻人的工作。比如扩大政策性岗位,盘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资源,稳定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规模,还要推动适当提高国有企业的校招比例。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就业支持政策。加大对创业的支持。
第一,下更大力气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今年将继续统筹安排地方专项债券额度支持清欠,更好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同时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配套政策,督促央企国企带头履行支付责任。
第二,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的经营者、劳动者共赢发展。今年国家相关部门将用好新出台的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持续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同时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督促平台企业进一步强化自律、优化服务,切实保障平台内经营者、劳动者合法权益,激发创新发展活力。
第三,分型分类精准帮扶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部门今年将加快开展“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工作,持续加强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有针对性提供初创帮扶、技能培训、数字化转型、融资信贷等方面的服务,帮助解决转型升级难、融资贷款难、市场拓展难等问题。
第一块是要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重大项目牵引作用。今年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设备更新等方面,政府投资资金会超过5万亿元,如果再加上地方的配套资金,规模是很大的,所以带动作用是值得期待的。
第二块是努力促进场景开放来激活投资。传统场景方面,完善民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长效机制,比如参与铁路、水利、能源这些项目,有更多的项目向他们开放。还有一些新兴场景的开放,比如《报告》里提到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低空经济等很多场景要打开。
第三块,就是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激活释放投资潜力。比如,要优化放宽服务业准入,明确规定除了环保和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外,不得再违规设置其他的禁止性条款。
报告提出推动服务业“扩能提质”,“扩能”就是要提升发展能级,重点是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扩大优质经营主体,解决“供给接不住需求”的问题。“提质”就是提高发展质效,提升专业化、标准化、附加值,避免低效、同质化竞争,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从政策举措来说,有三个重点。一是支持技术赋能,注重解决技术和场景应用问题,推动高附加值、创新型服务业发展。比如,支持人工智能在信息技术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文旅体商融合等方面的应用。二是提供政策保障。主要是应用财政金融和要素保障等政策手段给予支持,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三是推进改革开放,进一步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有序推进服务市场开放。
一是拓展规模化应用,努力使“人工智能+”加得更快速。比如从硬件和智能终端层面看,要继续实施以旧换新方面的支持政策,让AI手机、AI笔记本电脑、AI座舱、智能网联汽车等进一步走进千家万户。从软的层面看,就是要加快智能体的发展,发展智能原生新业态。从行业上,就是要加快垂直领域的应用,要建一批中试应用基地,让AI跟工业、农业、教育、医疗、科技等等垂直领域深度结合、快速推进。从推进方式来说,也是要解决我们长期以来“重硬轻软”的问题,要同等对待,而且要少走过去那种“项目制+私有化”部署的老路子,要支持公共云的发展,支持企业普遍性“上云用数赋智”的工具,使得人工智能应用的“飞轮”能够转得更快。
二是深化开源开放。从DeepSeek可以看到开源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变化,所以要加快开源社区的建设,加快开源数据集、开源工具集的建设,还要对人工智能、大模型、具身智能等,培育一批优质的开源项目。另外,要降低中小企业应用大模型的成本,要鼓励地方搞一些对算力、模型、词元使用量的支持。另外也要打造开源文化,用好国家的人工智能产业投资基金,支持一些AI的创业,使得AI创新创业能够降成本,能够快速发展。
三是打牢AI发展的底座。首先要打牢基础设施的底座,要用好国家电网体系的优势,进一步实施超大规模的智算集群和算电协同这样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从技术上,要进一步支持提升大模型能力和算力能力,多路径多路线布局具身智能、世界模型等等,技术上更开放,多方面去探索。另外,在生态上加快促进“模芯云用”的生态培养,增强全栈式的竞争能力,加快建设人工智能的创新高地,打造AI的技术、人才等要素汇聚的“强磁场”。(来源:中国政府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部门关于印发《标准引领纺织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标准引领纺织工业优化升级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更好理解和落实《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纺织工业是我国传统支柱产业、重要民生产业和国际优势产业,标准作为纺织工业发展的技术基础,在产品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着支撑引领的关键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强调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
当前,我国消费升级持续深化,市场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特点,现行标准体系难以完全满足多元需求,亟需通过组织实施《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纺织标准体系,以标准供给质量的提高带动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增强供需适配性,促进纺织工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是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标缺必补、标低则提、标优重贯”的思路,进一步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强化标准实施效能,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引领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体系,推动纺织工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结合现有标准制修订节奏及工作基础,在充分调研产业实际、梳理标准缺口的基础上提出国内国际标准制修订目标。到2028年,制修订多元适配、数字转型、绿色低碳、健康安全等国家标准300项以上,纺织标准供给能力全面提高;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以上,国际标准转化率持续保持在85%以上,国内国际一致性稳步提升。
《行动方案》围绕优化纺织标准供给水平的发展目标,部署了7项重点任务,推动纺织标准体系实现更深层次变革。
一是在提升标准供需适配性上,聚焦新型纺织纤维材料、高技术纺织品、消费体验提升、文化传承创新等重点方向加快研制标准,适应需求多元化发展趋势。二是在引领数字化转型上,组织开展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与纺织工业深度融合相关标准制修订。面向化纤、纺纱等典型场景,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和细分行业应用标准研制。三是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上,结合当前绿色发展要求和技术迭代情况,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节能节水减污及相应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标准研制。四是在提升产品安全底线上,及时跟踪国内外纺织产品中禁限用有害物质进展,加快纺织产品健康安全、生产过程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等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五是在提升标准供给质量上,适度超前开展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先进工艺等重点领域标准研究论证,支持预研充分的项目纳入制修订计划。加强标准复审,持续提高存量标准质量水平。六是在强化标准实施效能上,加强标准的宣贯和推广,推动搭建行业标准咨询服务平台,支持纺织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和标准实施监测点建设。同时,积极推动在政府集中采购、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举措中引用先进适用标准。七是在深化标准国际化融合上,密切跟踪国际标准发展动态,及时开展评估并推动转化应用。以国内标准为基础提出和制定国际标准,提高我国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参与度,持续推进我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工作。
《行动方案》发布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宣贯解读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从多方面加强配套保障,确保方案顺利落实。一是资金保障,统筹运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纺织标准化工作,将重点标准制修订单位纳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标准化工作奖补力度。二是人才保障,支持引进和培养具备跨专业领域背景和国际视野的复合型纺织标准化人才,推动建设多层次标准化人才梯队。三是技术保障,支持搭建行业标准咨询服务平台,鼓励开展专项培训和技术指导,为企业对标达标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同时推动建设纺织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和标准实施监测点,探索开展标准有效实施率监测分析。四是政策保障,强化标准与政策规划的有机衔接,推动在政府集中采购、行业规范条件等政策举措中引用先进适用标准,以政策引导推动标准落地执行。(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商务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旅游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近日,商务部会同中央网信办、外交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和国家移民局等8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 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旅行服务(包括旅游、留学、就医等)是我国服务贸易第一大领域,进出口规模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超过1/4,但同时也是我国服务贸易逆差最大的领域。入境消费是服务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消费的重要增长点。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签证便利化、支付国际化、服务标准化等一系列举措,出台离境退税政策,优化国际消费环境,入境消费吸引力迅速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入境外国游客3517万人次,比2024年增长30.5%。入境游客在华“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类消费计入我国旅行服务出口,据商务部统计,2025年出口规模393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9.5%,是2019年的1.6倍。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拓展入境消费”,“鼓励服务出口”。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化入境消费环境,打造‘购在中国’品牌”,进一步提出“鼓励支持服务出口”。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政策措施》,通过完善相关支持举措,推动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入境消费目的地。
《政策措施》从扩大入境旅游消费、便利入境商务活动、激活入境赛事消费、繁荣入境文娱消费、拓展入境健康消费、发展入境教育培训消费、完善保障措施等7方面提出16条具体政策举措。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涵盖全方位入境场景。《政策措施》按照不同入境目的和消费需求,聚焦旅游购物、商务会展、观赛观演、健康消费、教育培训等各类入境消费场景,既从“增加优质服务供给”的角度推出一系列举措,如丰富入境游产品供给、提升国际展会服务和水平、支持引进国际赛事、优化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管理、鼓励发展中文教育等,激发服务消费新需求;又从“整合消费资源,促进融合发展”的角度提出一批新举措,如推出“赛事+旅游”套餐、拓展“演艺+文旅”融合消费场景、支持打造“国际演艺消费区”、打造国际医疗旅游品牌等,更好满足多元化消费需要。
二是构建全链条促进体系。《政策措施》提出打造国家旅游品牌、加强全球精准营销、持续完善签证政策等,让更多国际旅客“想来中国”、“能来中国”;同时围绕打通入境后“吃住行游购娱”全流程的堵点卡点,在支付、退税、通信、游览、购票等各环节实施一系列便利举措,如优化离境退税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便利入境办理电信业务、研究推动入境文旅消费个人智能设备配备和应用、鼓励各类生活服务软件提供多语种版本、提升重点场所外语服务水平、在热门景区提升外国游客预约购票便利化水平等,让国际旅客提升“游在中国”“购在中国”的消费体验。
三是加强各部门协作联动。入境消费工作涉及多行业、多环节、多个相关部门,《政策措施》明确加强系统谋划,强化政策协同,增强部门合力。重点提出进一步优化入境旅行发展情况统计,推动区域间数据互通,加强数据监测与反馈,提升入境人员数字化服务便利性,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入境消费基础设施提供要素保障等,积极营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国际消费环境。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各部门强化政策协同,指导地方抓好政策落实,做好对外宣传解读,切实扩大入境消费,推动服务出口,拓展服务消费新空间。(来源: 商务部网站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加快工业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以多场景规模化应用带动成本降低,助力氢能技术装备创新突破,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统称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6〕59号,以下简称《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答:氢能兼具能源、资源、储能介质三重属性,氢能产业科技含量高、低碳属性强、发展空间大。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将为经济绿色转型、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实施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加大场景培育和开放力度”“推动氢能和核聚变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扩大绿电应用,培育氢能、绿色燃料等新增长点。“十四五”期间,我国氢能产业取得积极进展,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供应链。截至2025年底,氢燃料电池汽车累计销量近4万辆,建成加氢站574座、加氢能力超360吨/天,居全球首位。一批万吨级绿氢、十万吨级绿色氨醇、百万吨级氢冶金产业化项目陆续投产,炼化、煤化工行业实现部分绿氢稳定替代应用,全国绿氢产能约25万吨。我国氢能产业已实现“从0到1”的突破,进入到跨越技术经济拐点、快速规模化发展的关键阶段。但也要看到,氢能应用面临场景少、绿氢缺、价格贵以及储运加注难等问题,商业模式尚未形成,市场需求有待释放,需要国家层面持续发力、重点支持,通过应用牵引,在“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这一新兴领域“扶上马”再“送一程”。
在“十五五”期间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通过场景牵引、技术支撑和政策支持,促进我国氢能产业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扩大绿电应用、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有利于推动传统产业深度脱碳和绿色转型。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三部门联合起草了《通知》,部署开展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总体考虑是:在具有良好资源禀赋和应用场景的国家重大战略区域,支持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工业副产氢等清洁低碳氢规模化应用,统筹各类资源,通过多路径探索和区域联动,多能互补、融合发展,扩大氢能终端产品消费,促进氢能产业尽早实现商业正循环。在试点主体方面,考虑到全国产业基础和资源分布不均,单个城市难以构建生态闭环,要求地方因地制宜组建城市群,通过区域协同联动,打通产业链各环节壁垒。在支持环节方面,在城市群内实现上下游链条贯通的前提下,聚焦应用端支持,降低氢能成本和终端产品价格,帮助企业在发展初期打开市场销路,加快应用场景拓展、规模提升。在奖补方式方面,通过“以奖代补”,实现对不同场景精准支持,并设定奖补退坡机制。按照“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试点城市群批复后,中央财政预拨奖励资金,支持城市群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
考虑到氢能综合应用涉及诸多地区、多个行业,三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题调研,多次与重点企业、行业机构和地方政府座谈交流,实地调研冶金、化工、汽车、航运、电力等领域清洁低碳氢应用项目及相关氢能装备生产企业,深入了解应用现状、发展趋势及面临挑战。最终发布的试点工作内容和要求,是充分汇集各方情况并认真研判后提出的。
答:本次试点通过“揭榜挂帅”方式遴选城市群,设置燃料电池汽车、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创新应用场景等6个榜单,城市群可重点选择技术成熟度较高、消纳规模和潜力较大、技术经济性较好的场景“揭榜”并开展试点应用,形成“1+N+X”的氢能综合应用生态。具体包括:
1个燃料电池汽车通用场景,突出中重型、中远途的重卡以及冷链物流等车型试点推广。这些场景在氢气资源丰富的地区具有经济性,可与纯电动汽车协同互补发展,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性。考虑到燃料电池汽车属于交通运输工具,在各个地方具有通用性,以工业领域应用为主的城市群在开展试点工作时,应将燃料电池汽车作为通用场景。
N个工业领域规模化应用场景,主要包括绿色氨醇、氢基化工原料替代、氢冶金、掺氢燃烧等。这些场景用氢规模大,能够通过规模效益带动氢气成本快速下降,许多地区的项目已经陆续投产,具备率先实现氢能规模化应用的先发优势。各城市群应因地制宜选择上述一个或多个场景开展试点,打通氢能综合应用生态闭环。
X个氢能创新应用场景,包括船舶、航空、轨道交通、两轮车等。这些场景目前还处于小范围示范验证阶段,但技术创新性强、具备一定发展潜力,是未来氢能应用的重要方向。城市群可视情况探索应用,作为汽车、工业等场景的重要补充。
答:申报城市群应按照“地域联通、产业协同、生态闭环”的要求,自愿组合,并协商确定牵头城市。城市群应立足自身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氢则氢,避免各场景一拥而上、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相关项目建设运行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能、环保、质量等法规标准要求。城市群确定“揭榜”具体场景后,由牵头城市组织其他城市共同编制本城市群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氢能综合应用总体目标,以及各年度、各城市、各场景等细化任务目标。三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方案成熟一个实施一个。
答:奖励标准根据各场景终端产品应用情况或用氢规模分档设置。每个城市群试点期为4年。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每个试点年度结束后,各城市群的牵头城市应梳理总结上一年度试点工作详细情况,编制形成自评报告。三部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绩效评价报告。中央财政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按流程拨付奖励资金。同时,为及时掌握城市群试点进展,更好支撑绩效评价工作,将搭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各试点城市群氢能供给体系和应用场景试点进展、用氢消纳情况等的实时监管,为绩效考评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答:一方面,省级主管部门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城市群明确功能定位和分工,建立城市间的沟通、协调、组织机制,提出城市群内部监督考核制度和惩罚措施。城市群是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氢能综合应用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政策制度环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鼓励地方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鼓励与服务业经营贷款等金融政策形成联动,为氢能综合应用试点提供多元化资金保障。另一方面,三部门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指导,并通过氢能综合应用试点管理服务平台实现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全过程、全链条监控,强化绩效管理,实施节点控制,确保清洁低碳氢得到实际应用,保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对于试点进展较慢、成效较差的城市群,三部门将及时采取要求调整实施方案、扣减或暂停奖励资金、暂停参与城市甚至取消城市群试点资格等惩罚措施。对于试点取得积极成效的城市群,鼓励及时总结典型场景的技术、模式、政策等案例经验,三部门将适时予以通报表扬,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先进经验和模式。(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科技部等4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科技大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有关部门负责就出台背景和政策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答:习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统筹运用好股权、债权、保险等手段,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科技保险意见》,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
答:《科技保险意见》共七部分内容,提出20项政策举措。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防范风险”的总体原则,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第二至六部分是重点举措。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从五个方面聚焦发力:一是聚焦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等重点区域的保险服务;二是聚焦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为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三是聚焦科技创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和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实现科技保险攻坚破局、扩面提质;四是聚焦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前沿布局,优化保险产品开发、承保理赔服务、专业化经营和发展生态;五是聚焦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发挥耐心资本优势,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创业投资,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第七部分是保障监督。明确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和强化风险防控责任四方面要求,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问题三:《科技保险意见》在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的保险保障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围绕重大技术攻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重点区域提出3项政策举措。一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优化政府、科技型企业、保险机构等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完善投保人、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等多层次损失分担方式,在重点科技领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二是加强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保险服务。根据国家实验室体系、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科技领军企业的不同特点,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的保险保障服务。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科技保险服务。支持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成为科技保险创新“首发地”,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打造科技保险区域创新高地,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和保险创新示范区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保险创新实践。
问题四:《科技保险意见》在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险保障水平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围绕推广科技保险产品和扩大覆盖面提出2项政策举措。一是推广便捷便利的科技保险产品。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对企业核心专利与商标的侵权责任和维权费用提供重点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支持政策,通过提高保费补贴比例等方式降低企业投保成本。二是扩大科技保险覆盖面。支持各地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特征以及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等场景模式,提供灵活保险方案。
答:突出对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围绕服务企业全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走出去”、科技人才、知识产权和网络安全提出5项政策举措。一是强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加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关键环节的保险产品开发设计,推动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首台(套)首批次综合保险等产品推广实施,逐步建立覆盖各环节的保险补偿和风险分担体系。二是支持科技型企业“走出去”。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科技型企业的承保支持力度,健全海外风险服务观察及预警体系,探索开展跨境科技保险理赔服务协作。三是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保障服务。鼓励地方政府、科技领军企业等建立科技人才保险保障计划。加强对海外回国人员创新发展的保险保障。四是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保险。指导重点行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险指导目录。推动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不同知识产权类型的组合式保险模式。加快知识产权海外侵权保险、专利海外布局费用损失保险等保险发展。五是推动网络安全保险创新应用。持续开展网络安全保险服务试点。围绕电信和互联网、工业领域、金融领域及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重点行业差异化风险管理需求,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多元化网络安全保险产品。支持网络安全企业、专业网络安全测评机构等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机构,开展网络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安全技术服务。
问题六:《科技保险意见》在加快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创新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为提升科技保险与创新链条的匹配度,围绕产品开发、承保理赔服务、专业化经营和发展生态提出4项政策举措。一是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备案管理。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二是优化科技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构建与科技型企业发展规律和创新特点相匹配的承保理赔服务。按需发布相关险种承保理赔指引。支持保险机构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与标准制定,开展风险减量管理等科技保险服务。三是鼓励科技保险专业化经营。坚持科技保险“专门政策、专属产品、专营团队、专业人才、专项考核”的导向。在监管评级等方面体现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鼓励性政策。鼓励保险机构在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等设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团队。四是优化科技保险发展生态。支持重点区域采取政府、保险机构和高校院所联合等方式,整合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测试成本、知识产权等动态数据,搭建科技型企业风险图谱库。深化金融科技应用研究,着力提升行业科技支撑能力、优化智能化流程效率、创新风险减量服务模式。研究建立知识产权、网络安全保险服务标准框架。
问题七:《科技保险意见》在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方面提出哪些具体措施?
答: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周期和耐心资本的特点,重点围绕保险资金支持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创业投资提出2项政策举措。一是支持投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科技领域。鼓励保险资金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鼓励优先投资科技型企业。用好用足保险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二是加大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聚焦前沿科技领域的创业投资机构的资金支持,落实好保险资金支持创业投资相关政策。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参与创业投资的内部容错机制。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推动《科技保险意见》落实落地、直达基层、惠及创新主体,围绕协调推进机制、政策引导支持、宣传推广和风险防控责任提出4项政策举措。一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建立科技保险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多部门推动科技保险工作的合力。鼓励地方参照建立协调机制,将科技保险纳入区域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制定科技保险政策措施。二是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已制定出台的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发挥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作用。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科技保险信息共享和分析研判。鼓励地方政府、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政策“揭榜挂帅”。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将联合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开展科技保险宣传周活动,普及科技保险知识,介绍科技保险产品与服务,宣讲经验案例。四是强化风险防控责任。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统筹发展与安全,明确科技和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保险机构的风险防控责任。(来源: 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
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理解和落实《实施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的意见》等重要文件。近年来,交通运输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党组有关要求,加快构建行业信用政策标准体系,健全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在监管服务中的应用,对于促进行业安全生产、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信用基础制度不够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支撑能力不足、信用应用场景较为匮乏等问题。亟需通过制定《实施意见》,对“十五五”期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进行系统部署。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思想,提出要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协同共治、以点带面,着力健全信用制度机制、完善信用信息系统、扩大信用应用场景,加快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主动管控、精准施策的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机制,健全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为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完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围绕“制度、数据、应用”三个维度,部署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推动信用与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一是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从完善信用管理机制、规范行业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统一行业信用修复制度5个方面,部署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设计,强化制度保障。二是夯实信用信息数据基础。提出建立全面完整准确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健全信用信息主动推送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安全保护制度的各项举措,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数据支撑能力。三是扩大信用应用场景。聚焦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消费环境四个方向,拓展应用场景,提升交通运输信用监管服务能力。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强化部门协同,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试点示范,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推动形成一批信用创新成果。持续开展信用主题活动,着力在全行业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浓厚氛围。(来源: 交通运输部网站 )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专家表示,实施方案通过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以务实举措纠治重复评价、标准割裂、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推动企业信用评价从“自行探索”迈向“统一规范”新阶段,为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信用动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综合评价处处长何玲指出,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完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安排。
据介绍,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价相辅相成的关系,推动两类信息双向融合,助力实现政府更有为、市场更有效。
同时,针对各地各部门评价规则不一致、结果不互认的痛点,实施方案划清评价权责、统一公共信用评价规则,从制度层面破除市场壁垒,让信用良好的企业在融资、招投标等环节享受更多信用红利,大幅降度易成本。
“实施方案让信用评价既有‘法度’更有‘温度’。”何玲说,此次实施方案针对权责不清、重复评价等问题,构建了“国家统筹、行业负责、地方落实”的评价工作格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和产业发展部研究员张晓兰介绍,在评价规则上,实施方案统一了指标数据来源、结果等级及评价周期,并明确评价周期最长不超过一年,评价规则应当向社会公开,让企业清楚知道信用“好在哪、差在哪”。
此外,在权益保障方面,实施方案注重全流程规范。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后,相关评价结果需及时更新调整;同时畅通异议申诉处理渠道,保障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对于实施方案的落地,何玲表示,重点要强化三方面协同。一是政府与市场协同,政府提供基础性、普惠性的信用“基准线”,市场机构在此基础上开发多元化、个性化的增值服务,比如开发符合民营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等,形成优势互补。
二是中央与地方协同,国家层面聚焦顶层设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本行业全国统一的信用评价制度规则,地方层面立足落地应用与优化服务,创新培育更多“信用+”应用场景。
三是评价与应用协同,评价要支撑应用,应用要反哺评价。比如,金融机构发现实际违约率与评级不符、监管部门发现评价结果与实际风险存在偏差,都要建立闭环反馈机制,推动信用评价在应用中持续完善,实现评价与应用良性互促、协同增效。
张晓兰表示,随着实施方案的稳步推进,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将不断完善,以信用赋能发展的制度优势将进一步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近期,全国各地积极出台多项政策,重点聚焦于统筹发展、完善规制、产业提质。
统筹发展方面,北京市印发《北京市2026年推动经济稳中有进的若干措施》,对2026年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统筹,从惠企赋能、扩大内需、产业升级等方面进行布局;湖南省印发《湖南省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从拓展内需增长空间、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等九个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布置;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从产业、科技等方面着手,对“十五五”时期的工作要求做出了安排。除上述内容外,全国各地方政府均已出台面向2026年度或“十五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布局类政策文件。
完善规制方面,江苏省发布《关于促进江苏省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提升基金管理效能,以加强省政府投资基金科学高效统筹管理,推动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塑强“民事无忧·企事有解·政事高效”服务品牌 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的行动方案》,提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涉企执法机制、健全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等举措,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产业提质方面,广东省印发《广东省加快培育发展新赛道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动规划(2026—2035年)》,明确了数十个发展新赛道,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与提质提供了指引;北京市印发《北京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从产业空间布局和场馆功能升级、市场主体国际化促进等方面布局,以推动北京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建设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能级会展之城;西安市印发《西安市促进邮政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从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布局,以推动西安市邮政业高质量发展,高效创建全球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承载城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